成都城投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四川华睿川协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了“沙西线(西华大道)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沙西线(西华大道)改造工程
2、建设单位:成都城投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改扩建
4、建设地址:起于三环路交大立交下桥点,止于金牛、郫都区界(项目实施范围仅涉及金牛区段)
5、项目投资:总投资332507万元
6、建设内容及规模:
成都市沙西线(西华大道)改造工程,起于三环路交大立交下桥点,止于金牛、郫都区界,实施范围仅涉及金牛区段。改造道路总长5.408km。主要改扩建内容如下。
道路工程:改造后标准道路宽度将由现状的40m拓宽至57m;全线路面采用降噪效果良好的SMA改性沥青材料;实施沙西线下穿全兴路隧道、沙西线上跨成灌铁路-货运大道高架桥两座节点立交。
高架桥工程:新建上跨成灌铁路-货运大道高架桥,全长1373m,宽23.55-29.7m。
下穿隧道工程:新建全兴路下穿隧道,全长740m,宽27.4m。
桥涵工程:拆除现有金牛支渠桥梁,原址新建桥梁1座,新建桥长24.276m,宽62.79m。拆除现有金牛六斗渠桥涵,原址新建长71.40m,宽5m的桥涵。
人行通道及BRT站点:全线在主车道内设置快速公交BRT,结合BRT车站设置6座人行天桥,另单独设置普通人行天桥2处。
综合管廊工程:全线设置综合管廊,电力、通信、输水管和配水管入管廊。
排水工程:全线新增雨水管道、污水管道各1根。
绿化工程:全线设置道路中分带、侧分带以及道路两侧绿带的绿化景观。
河道工程:道路改造涉及金牛支渠、南堰河部分将进行河堤修补。
其他:全线更换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信号设施等交安设施;全线更换照明设施。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汽车尾气,其次为路面扬尘;
废水:主要为BRT站台上乘车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及站台清洁废水,路面径流;
固废:道路本身不产生固废,固体废物主要来自行人产生的固废和车辆运输过程中沿途洒落的少量路面垃圾;
噪声:车辆行驶过程中产生的交通噪声。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污染防治措施
BRT站台产生的生活污水和清洁废水就近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污水处理厂处理;降雨形成的路面径流就近进入雨水管网。项目废水不会对河流水体造成影响。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汽车尾气和路面扬尘均通过自然扩散方式排放。
环评建议交管部门禁止超过国家最新排放标准的机动车通行,同时建议加强机动车检修和推荐使用清洁燃料。路面扬尘则通过加强道路清洁来降低扬尘的产生。
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废气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小,不会因项目建设而改变区域大气环境功能。
3、噪声控制措施
主要通过工程措施降低噪声影响,包括路面采用降噪SMA改性沥青材料、减少桥梁伸缩缝数量、高架桥部分段安装声屏障、隧道内侧墙及顶面安装吸声材料、采用绿化降噪等。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噪声可达到相关标准,做到不扰民。
4、固废防治措施
本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四、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选址符合相关规划,无明显环境制约因素,总平面布置合理。项目在营运期产生的污染物,在按本报告表中所提出的措施及方案进行治理、控制,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并加强内部管理,实现环保设施的稳定运行,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项目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本项目的建设能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本项目是可行的。
五、环境影响报告表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表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表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static/file/20190916025317998.zip
查阅纸质报告表的方式和途径:按照以下建设单位联系方式联系查阅纸质报告。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成都城投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金周路589号
联系人:郭伟
联系电话:15183527652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四川华睿川协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新华大道玉沙路201号7楼
联 系 人:孟凯中
联系电话:02886916179
六、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周围的群众或社会团体(包括:村委、企事业单位等)对建设项目环保方面的意见及要求。
(1)您对本项目造成的环境影响防治措施是否满意?
(2)您对本项目在采取一系列环境保护措施后,污染物排放做到达标排放是否满意?
(3)您认为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中还有什么环境影响因素没有考虑全面?或哪些方面还需改进?
七、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2。uploadfile/2019/0916/20190916024836223.docx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对项目建设环境保护的有关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单位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寄件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柳行街道凌云社区山东摩天建设集团东楼703室,郭伟,15183527652
邮箱:290338628@qq.com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次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